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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及服务介绍
(一)公司介绍
中华保险,全称为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国唯一一家以“中华”冠名的保险公司,始创于1986年7月15日,是我国成立的第二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控股保险公司。公司旗下设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申请筹建的资产管理公司和农险公司。
(二)公司官网(投保咨询、保单查询及客户投诉)http://www.cic.cn
(三)机构网点信息:见如下网页
http://property.cic.cn/publish/portal0/tab120/
(四)保单及凭证的配送说明:
电子保单:“保险单证、保险费发票等默认不予配送,如您需要纸质保单可凭借被保险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我公司当地营业厅进行索取。”纸质保单:“保险单证、保险费发票等由合作的快递公司进行配送或可上营业厅取单,配送不另收费用。”
(五)投保、退保及理赔方式:在线投保、线下退保;理赔为转账付款。全国24小时服务电话:95585。
(六)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技术、网络等风控措施,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投保交易信息和交易安全。
二、产品销售信息
合作公司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产品信息为:
(一)保险产品名称:(比如机动车辆保险,根据合作内容进行完善,如为非车险需列明产品名称)
(二)保险产品条款、批复文号、备案编号等,按照具体产品内容披露。中华网销车险和非车产品信息如下表,请根据平台产品内容进行补充、披露:第三方平台的信息披露.xlsx
(三)其他
投保人需遵守如实告知义务,如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则按《保险法》相关规定处理。
告知事项:
应监管要求,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也会在官网对第三方合作平台进行信息披露,披露内容包括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网站名称、网址及业务合作范围等。
一、本产品为机动车辆汽车保险,包含商业险和交强险,由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承保。本公司在安徽省、北京市、大连市、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河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江西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宁波市、青岛市、厦门市、山东省、山西省、陕西省、上海市、深圳市、四川省、苏州市、天津市、云南省、浙江省、重庆市等30个省市设有分公司。本产品文件编号及销售区域信息如下:
(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文件编号为中保协发[2015]153号,本产品在本公司设有分公司的30个区域销售;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本产品在本公司设有分公司的30个区域销售;
二、本合同保费为一次性支付,合同采用纸质保单的形式承保。保单和保险费发票在您投保后的3个工作日送达您手中。您还可以通过www.cntaiping,com查询保单。
三、如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本公司投诉,投诉电话:95589。
四、您在购买产品过程中,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的办理流程及保险赔款、退保金、保险金的支付方式:(内容由保险公司自行提供)
(一)投保/承保流程填写信息 → 确认险种 → 获取报价 → 支付保费(支付宝支付)→保单配送
(二)理赔流程拨打95589报案 → 查勘现场 → 确定损失 → 提交索赔资料 → 领取赔款(银行转账)
(三)保全/批改流程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和批改资料 → 保险人批改处理与审核 → 缴费(涉及增加保费的,POS机刷卡)→ 出具批单(或发票)→ 投保人收取批改单证。
(四)退保流程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退保书面申请和批改资料 → 保险人批改处理与审核 → 出具批单(或发票)→ 投保人收取批改单证和退保保费(银行转账)。
五、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后果:
(一)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提供告知资料:
1、对于新保及转保客户
(1)取得行驶证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行驶证复印件。
(2)新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国产新车可提供新车购置发票或出厂合格证复印件;进口新车可提供新车购置发票或货物进口证明复印件;二手车可提供交易发票或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
2、对于续保客户
如之前提供的人员及车辆证件均在有效期且信息未调整,投保人可不需再次提供相关资料。
3、投保人如实、准确提供如下信息,并对投保人告知的信息进行核对:
(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人员信息。
(2)被保险车辆种类、型号、牌照号码、使用性质等车辆信息及投保的险别信息。
(3)投保人通过填写投保单并以签字确认的形式履行书面告知义务,通过网络渠道承保的,应提示投保人通过点击相关网页网络链接,确认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二)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的法律后果:
1、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进行过改装、变更过车辆用途、保险机动车转让或其他情形,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否则对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费。
六、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一】 公司介绍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7家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发起设立,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一家全国性股份制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21亿元,总部设在北京,于2008年10月28日获准开业。目前,公司拥有北京、陕西、湖北、上海、辽宁、山东、河南、江苏、四川、湖南、广东、河北、浙江、青岛、大连、山西、福建、黑龙江、内蒙古、宁波、安徽、厦门、深圳、天津等24家区域分公司,荆州 、榆林、临沂、潍坊、烟台、鞍山、锦州等多家中心支公司。
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二】公司官网
公司官网(投保咨询、保单查询及客户投诉)
公司网络销售平台
【三】产品介绍
机动车综合商业险:报备文件编号为保监许可[2015]501号、保监许可[2015]1254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监产险[2008]1521号。由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本公司在京、陕西、湖北、上海、辽宁、山东、河南、江苏、四川、湖南、广东、河北、浙江、青岛、大连、山西、福建、黑龙江、内蒙古、宁波、安徽、厦门、深圳、天津设有分公司。本产品在本公司设有分公司的区域销售。
本合同保费为一次性支付,合同采用纸质保单的形式承保。保单和保险费发票在您投保后的2个工作日送达您手中。您还可以通过支付宝钱包保单查询查询保单。
如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本公司投诉,投诉电话:400188688。
退保及理赔方式:线下退保,服务电话:400188688,赔款支付方式为转账付款。
如实告知义务:
提示投保人如实、准确提供如下信息,并对投保人告知的信息进行核对
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人员信息。
2)被保险车辆种类、型号、牌照号码、使用性质等车辆信息及投保的险别信息。
3)协助投保人通过填写投保单并以签字确认的形式履行书面告知义务,通过网络渠道承保的,应提示投保人通过点击相关网页网络链接,确认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违反义务的后果:
1)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信息安全:
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同时,应监管要求,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也会在官网对第三方合作平台进行信息披露,披露内容包括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网站名称、网址及业务合作范围。就此,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官网:”公开信息披露专栏—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贵公司平台相关信息
(一)公司介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ICC)的核心成员和标志性主业单位,是国内历史最悠久、业务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大型国有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稳居亚洲财险市场第
一,现已跃居全球领先保险集团单一子公司品牌首位。
(二)公司官网(投保咨询、保单查询及客户投诉)
(三)机构网点信息:见如下网页
http://www.epicc.com.cn/renbao/jigouwangdian/
(四)保单及凭证:电子保单、在线支付、发票默认不配送,客户来电索取。客服电话:4001234567。
(五)投保、退保及理赔方式:在线投保、线下退保;理赔为转账付款。全国24小时服务电话:95518。
(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航班管家已采取相应的技术、网络等风控措施,确保客户的个人信息、投保交易信息和交易安全。
合作产品:车险
(一)保险产品名称:机动车辆保险
(二)保险产品名称、具体条款、批复文号、备案编号等请点击http://www.epicc.com.cn/
(三)其他
投保人需遵守如实告知义务,如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则按《保险法》相关规定处理;上述保险产品销售区域范围为全国。 同时,应监管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也会在官网对第三方合作平台进行信息披露,披露内容包括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网站名称、网址及业务合作范围。就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官网披露贵公司平台相关信息
如下:
网站名称:灵犀金融
目前业务合作范围:机动车辆保险
1、本产品为太平洋车险,报备文件编号为A02H03Z01090923,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承保,本公司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辽宁、大连、河北、山西、山东、青岛、安徽、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厦门、江西、广东、深圳、海南、广西、湖南、湖北、苏州、无锡、常州、温州、东莞、河南、云南、贵州、四川、陕西、甘肃、新疆、宁夏、内蒙古、青海、西藏设有分公司,本产品在本公司设有分公司的区域销售。
机动车辆保险产品商业保险产品名称和报备文件编号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主险):A02H03Z01090923;
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主险):A02H03Z02090923;
3、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主险):A02H03Z03090923;
4、机动车全车盗抢损失险(主险):A02H03Z04090923;
5、自燃损失险条款:A02G01F01090923;
6、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A02H03F02090923;
7、新增设备损失险条款:A02G01F03090923;
8、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条款:A02H03F04090923;
9、涉水损失险条款:A02G01F05090923;
10、零部件、附属设备被盗窃险条款:A02G01F06090923;
11、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A02G01F07090923;
12、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条款:A02G01F08090923;
13、随车携带物品责任险条款:A02G01F09090923;
14、特种车车辆损失扩展险条款:A02G01F10090923;
15、特种车固定机具、设备损失险条款:A02G01F11090923;
16、免税车辆关税责任险条款:A02G01F12090923;
17、道路污染责任险条款:A02G01F13090923;
18、车损免赔额特约条款:A02H03F14090923;
19、救援费用特约条款:A02G01F15090923;
20、修理期间费用补偿特约条款:A02G01F16090923;
21、事故附随费用特约条款:A02G01F17090923;
22、更换新车特约条款:A02G01F18090923;
23、多次事故免赔率特约条款:A02G01F19090923;
24、使用安全带特约条款:A02G01F20090923;
25、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A02H03F21090923;
26、附加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A02G01F22090923;
27、法律服务特约条款:A02G01F23090923;
28、节假日行驶区域扩展特约条款:A02G01F24090923;
29、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A02G01F25090923;
30、换件特约条款:A02G01F26090923;
31、摩托车、拖拉机保险(主险):A02H03Z05090923;
32、单程提车损失保险(主险):A02G01Z06090923;
33、单程提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主险):A02G01Z07090923。
2、本合同保费为一次性支付,合同采用纸质保单的形式承保。保单和保险费发票在您投保后的2个工作日送达您手中。您还可以通过官网www.cpic.com.cn、客户服务电话95500查询保单。
4、如对本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您向本公司反映,投诉电话95500*3*4
您在购买产品过程中,
投保、承保、理赔、保全、退保的办理流程及保险赔款、退保金、保险金的支付方式;
承保流程图
文字版说明:
1、尊敬的客户,当您根据网页或APP等系统提示信息逐步填写投保相关信息,并完成投保人身份确认后,我司将通过网页向投保人展示商业车险条款及《机动车辆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电子版有关内容,经投保人阅读、收听或收看并点选“保险人已明确说明条款内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后,进入保险合同订立后续流程;根据提示逐项填写电子投保单,并点选“本人确认所填投保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属实”后,进入系统审核流程。
2、 当您提交的保单自动核保通过后,进行在线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网银转账等)。
3、 对于完成网上投保并支付完成的客户,服务专员进一步与您核对信息,并由落地机构打印 保单并派送或收集相关材料等工作,在派送保单时候,您需要再次确认填写投保单及《机动车辆 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
4、 承保完成后,承保资料清分、归档。
备注:所有投保渠道类型中,《机动车辆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暂只适于机动车综合商业险保险 示范条款;若当地监管有其他规定,则按照当地监管要求执行。对于《机动车辆保险免责事项说
明书》,只需收回“投保人声明”页,与其他投保资料一并存档即可。
保费:客户在平台通过网银进行线上支付
赔款及退保:理赔及退保流程通过后,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其中退保保费退还至还原交 费账户,保险赔款支付到投保人本人、被保险人账户或受益人银行账户。
理赔流程:出险-报案-现场处理-赔偿调解-提交索赔资料-核审索赔-领取赔偿
保费:客户在平台通过网银进行线上支付
理赔流程图
出险:如果您的车辆发生事故,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出险还应打开示廓灯和后尾灯。 不能撤离现场的,应当在来车方向50-100米处摆放反光牌等警告标志(高速公路在150米以外), 防止新的意外事故的发生。
报案:如果您的车辆发生事故,请及时拨打太平洋保险95500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报案,并根 据接报案人的提示进行后续理赔处理。
现场处理:接到报案后我们会及时安排查勘人员协助您进行现场处理。我们的查勘人员会提示您 需要提供哪些索赔材料,这些材料需要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提交给保险公司。 确定损失:您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在修理前请及时通知我们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请您不要在未经保险公司认定损失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
赔偿调解:进行事故处理时,请您根据我们的提示,收集齐全相应的索赔资料。在事故处理过程 中若有疑问,您可拨打太平洋保险95500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咨询。
提交索赔资料:1、事故处理完毕后,请您根据我们的提示尽快提交索赔材料,以便我们能够及 时向您支付赔款。2、机动车保险索赔申请书和其他索赔单证,可从太平洋保险网站 (http://www.cpic.com.cn)下载,也可向当地公司营业网点和理赔人员索要。
核审索赔:接到您提交的索赔材料后,我们将按照内部流程尽快完成审批工作,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您。
领取赔偿:1、个人客户领取赔款时,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领取的,应提供您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个人客户的赔款可以通过网银支付,在索赔 时只需提供您的银行卡信息,填写授权书即可,我们理赔完成后会及时将赔款划入您指定的银行 卡帐户,省却您往返奔波之劳。 3、单位客户的赔款超过现金支付起点的应当以转帐的形式支付。
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赔款金额超过人民币 1 万元或外币等值 1000 美元的,对单位 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或单 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以 及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针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个人信息、投保交易信息和交易安全的保障措施
——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 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 方
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以及违反义务的后果;
提示投保人如实、准确提供如下信息,并对投保人告知的信息进行核对:
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人员信息。
2、被保险车辆种类、型号、牌照号码、使用性质等车辆信息及投保的险别信息。
3、协助投保人通过填写投保单并以签字确认的形式履行书面告知义务,通过网络渠道承保的, 应提示投保人通过点击相关网页网络链接,确认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违反义务的后果:
1、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 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 险金的责任,并不退换保险费。
3、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 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费。
本产品为【安盛天平车险】商业险 交强险 优惠套餐 汽车保险,报备文件编号为保监产险【2009】990号、保监许可【2015】458号,保监许可【2015】1304号,由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本公司在浙江、深圳、北京、宁波、江苏、广东、河北、四川、上海、湖北、东莞、佛山、山东、重庆、天津、大连、广西、云南、山西、青岛、河南、安徽、陕西、福建设有分公司。本产品在本公司设有分公司的区域销售。
本合同保费为一次性支付,合同采用纸质保单的形式承保。保单和保险费发票在您投保后的2个工作日送达您手中。
如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您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本公司投诉,投诉电话:95550。
退保及理赔方式:线下退保,服务电话:95550,赔款支付方式为转账付款。
如实告知义务:
提示投保人如实、准确提供如下信息,并对投保人告知的信息进行核对
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人员信息。
2)被保险车辆种类、型号、牌照号码、使用性质等车辆信息及投保的险别信息。
3)协助投保人通过填写投保单并以签字确认的形式履行书面告知义务,通过网络渠道承保的,应提示投保人通过点击相关网页网络链接,确认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违反义务的后果:
1)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信息安全:
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术手段和制度管理,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数据和隐私不受到非法的泄露或披露给未获授权的第三方。
*理赔须知、网点、保单信息等查询、详见安盛天平官网http://www.axatp.com/